从汉到元政治制度的演变
一、中央集权的发展
1. 汉朝
汉初沿袭秦的郡县制,同时分封诸侯,实行郡国并行制。
汉武帝颁布“推恩令”,王国越分越小,列侯归郡管辖,加强了中央集权。
3. 唐朝
唐朝中期,朝廷在地方设置节度使。
安史之乱后形成藩镇割据局面,严重削弱中央集权。
4. 北宋
军事:主要将领兵权收归中央,抽调各地精兵强将,充实中央禁军
行政:中央派文臣做地方长官,同时设通判负责监督
财政:地方赋税一小部分作为地方开支,其余全由中央掌控
5. 元朝
河北、山西、山东等地由中央直接管理,在地方实行行省制度(行省之下设路府州县),边远民族地区由宣慰司管理,西藏由宣政院管理。行省长官拥有经济军事大权,但在行使时受中央节制。
行省制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,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。
二、君主专制的演进
1. 汉朝——内朝(中朝)
汉初,丞相集决策、司法、行政大权于一身。
汉武帝时重用身边侍从、秘书等工作的人,让他们担任尚书令、侍中等,参与军国大事,削弱相权。
2. 魏晋南北朝——三省体制
尚书省(最先拥有实权)、中书省、门下省
3. 隋唐——三省六部制
(1)三省:中书省(决策);门下省(审核);尚书省(执行)
(2)六部: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
(3)影响: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,相互牵制和监督,相权分散皇权独尊;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,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。
4. 宋朝——分割相权
宋初,中书门下作为最高行政机构。
后增设参知政事、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、军权和财权。
5. 元朝——中书省
中书省上承天子,下总百司,是最高行政机关,长官行使宰相职权。
元朝后期,宰相权势扩大。
三、选官、用官制度的变化
1、汉朝
察举制——汉武帝令郡国每年举荐孝廉各一人,建立起人才选拔制度
2、魏晋南北朝
九品中正制——世家大族子弟依靠门第即可步入仕途
3、隋朝
科举制——隋文帝时分科选拔,隋炀帝时设进士科,科举制形成。
4、唐宋元各朝
继承并完善科举制——增加考试科目,武举,殿试等。
科举制的影响:科举制是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。它把读书、考试与做官紧密联系起来,有利于打破特权垄断、扩大官吏人才来源、提员文化素质,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的手里集中到中央政府,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。